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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建立了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佣关系

admin 鹤岗律师 2023年11月04日


法律分析: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佣关系是成立的,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,但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。因此只要有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即可。
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十一条规定: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,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,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;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,实行同工同酬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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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签订劳动合同,但是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的,双方仍然成立雇佣关系,即单位是雇主、劳动者是雇员,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,而劳动者要付出相应的劳动。法律依据:《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第一条
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,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,劳动关系成立。
(一)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;
(二)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,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,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;
(三)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。
第二条
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,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:
(一)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(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)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;
(二)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“工作证”、“服务证”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;
(三)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“登记表”、“报名表”等招用记录;
(四)考勤记录;
(五)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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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签订劳动合同却产生了劳动纠纷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,劳动者也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一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发生纠纷后,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,自行处理。
二、未签订劳动合同却产生了劳动纠纷,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,有关机构应当予以受理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,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。如果劳动者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法律依据: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五条,发生劳动争议,当事人不愿协商、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,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;不愿调解、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,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;对仲裁裁决不服的,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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